在信息爆炸时代,善于抓住“碎片化”时间的微短剧,异军突起成为“新风口”。老年人时间较为充裕,剧情紧凑而且不断反转的短视频丰富了他们的生活,但由于老年消费者对网络不熟悉,部分微短剧借助算法对这一群体进行精准“围猎”,一些老年人由此陷入付费陷阱。
每次9.9元、39.9元之类数额较小的订单,等到用户或者家人发现时,往往已经积累到较大的数额,动辄会花费几百元到几千元。据媒体报道,成都一位老人最近半年保持着每个月6000元的微短剧付费频率,累计充值金额竟高达4万元。微短剧的付费,简直成了“无底洞”。
一些微短剧的付费套路,已经涉嫌违反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。收费首先要明码标价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,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认,或者是故意误导消费者。一些微短剧在明码标价方面,并没有做到足够清晰明确,尤其是商家将“自动续费”设置成系统默认选项,限制了消费者选择,即便有提示字体也很小,老年人稍不注意就会忽略,直接掉进付费陷阱。
由于“被续费”的数额一般不是很高,且用户投诉时往往会因为申诉手续繁琐等原因,鲜有人较真。一些App、会员套餐正是瞅准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,大玩“自动续费”套路。此前,媒体曾报道过一个极端案例:南宁陈先生在电视上开通了15元包月的VIP影视会员,开通时他没留意到该套餐有“自动续费”提示,莫名其妙多扣了一笔钱后经查询才发现,订单信息显示连续包月有效期竟然持续到2099年12月31日。
消费者要敢于挺身而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监管部门更应该主动出击,力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。值得一提的是,对于备受诟病的自动续费问题,近日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作出明确规范,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、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,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、自动续费等日期前,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;对于不能遵守规定的经营者,将进行相应处罚。严格落实“显著提醒”规定,有助于消弭付费陷阱。
据统计,2023年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超过10亿,市场规模为373.9亿元,同比增长267.65%。微短剧发展风生水起,但绝不能将商业模式建立在消费陷阱基础上。平台经营者应负起相应的监管责任,包括对微短剧的消费设置相关提醒,劝导消费者谨慎付费,同时要畅通申诉渠道,维护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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